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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二)

发布时间:2021-10-14 编辑:海南海药

  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指出,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有何重要意义,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今后将如何实现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协同发展?

  答: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后,由全国股转公司统筹管理,仍将坚持与创新层、基础层统筹协调和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北京证券交易所承接在创新层、基础层发展壮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开市场融资交易服务,对创新层、基础层形成示范引领和“反哺”功能,激发新三板整体市场活力,提升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推动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挂牌企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市场生态。

  创新层、基础层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来源,主要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和规范,提供更加包容、精准的市场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信息披露意识,涵养公司治理文化,源源不断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输送优质上市资源。

  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步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将有哪些主要安排?

  答: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整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融资准入方面,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特点,总体平移精选层发行条件以及有关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方面的上市条件,提升包容性和精准性。完善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融资机制,丰富市场融资工具,提供直接定价、询价、竞价等多种定价方式,进一步贴合中小企业多元化需求。

  同时,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从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强化制度针对性、精准性和包容性,压实各方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审核注册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切实把好“入口关”。

  二是交易制度方面,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三是持续监管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一方面,与证券法、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基本规定接轨,压实各方责任。另一方面,延续精选层贴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市场特色,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企业融资需求和规范成本。

  四是退出安排方面,维持“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完善定期退市和即时退市制度。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或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五是市场联接方面,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丰富企业成长路径。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将采取什么样的组织架构?证监会将如何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

  答: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

  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在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各项规则,组织做好技术系统准备工作。

  改革过程中,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严防借机炒作概念,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